无形资产定义的国内外文献综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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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地位逐渐为企业所认知。企业关注的不仅仅是有形资产,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也引起了企业的关注,日渐影响企业存活发展的因素。在学术界,无形资产也一直是研究的热点理由。文章在对已有国内外研究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着重从无形资产的定义这一方面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主要包括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与学者研究成果两,希望可以为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无形资产 定义 文献综述
  
  人们对于无形资产作用的认知较晚,对于无形资产一直缺乏系统的研究,以前无形资产一直是作为费用直接从当期利润中扣除的。定义无形资产就面对这样一个理由,何种费用可以独立出来作为无形资产?由于各国的国情不一样,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定义标准也会存在很大差异,界定无形资产就会存在很大的不一致性。至今世界上仍未有关于无形资产的统一定义。
  
  

一、国内关于无形资产定义的研究

  
  

1、会计法律制度方面

  我国在无形资产方面的研究比较少,直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才有较为成熟的制度出现。1985年,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中提到,无形资产包括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场地使用权和其他特许权,可以运用“场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及专利权”、“其他无形资产”了等三个会计科目来核算无形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提到“外商投资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这两项会计制度都非常具体地指出了无形资产的主要类型,主要包括使用权、专利技术等。《企业会计准则》提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地,它还规定:“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另外,《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制约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本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的范围,无形资产可辨认标准包括:(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划分出来,并能单独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业务中转移分离。
  
  

2、国内学者研究成果

  国内学者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苑泽明提到,无形资产是一种的经济资源,它不具备实物形态,但是以知识形态存在。它是一种固定资产,可以为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权利、特权和优势。于玉林指出,无形资产为一定主体拥有制约,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一项特殊资产,该项资产的价值可由货币可靠计量。汤湘希认为,所谓无形资产应是不具有实物形态,却能为企业长期带来收益的法律契约所赋予的特殊权利,超额收益能力的资本化价值以及有关特殊经济资源的集合。于长春认为,无形资产这一名称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的,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不具备物质实体。它以某种特有权利和技术知识的形式存在,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它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怎么写作,预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效益。
  
  

二、国外关于无形资产定义的研究

  
  

1、会计法律制度方面

  “对于企业合并和购写的无形资产会计而言,无形资产是那些不具有物质实体的经济资源,其价值取决于特定的权利和未来经营中获得的利益;不过,货币性资源(如、应收账款和投资)不是无形资产”,这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6年在一份《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论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98年在一份文件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非货币财产,没有物质实体支撑,例如生产品的运用、商品或劳务的提供、租金或是管理的目的。它们有如下三个特点:
  (1)他们是可以确认的;
  (2)它们作为过去交易的结果被公司管理;
  (3)公司可以从中获得未来的经济效益。FASB于1999年9月7日公布的一份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征求意见稿》认为,无形资产是一项非流动资产,无实物形态。而2001年6月公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2号——商誉与其他无形资产(AS No.142),将无形资产与商誉分开定义,无形资产被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被单独定义为:“被取得实体的成本超过分配到索取的各项资产与承担各项债务上的金额净额的差额。”在英国,ASB(会计准则委员会)主要从信誉与无形资产的关系来辨析无形资产的定义,认为无形资产应被认为是信誉一。此项定义与美国会计准则不同,将无形资产纳入了信誉的范畴,而美国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与信誉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明确区分了开来。同时,ASB也认为无形资产不可确认和分离。
  
  

2、国外学者研究成果

  Hatfield曾指出,无形资产的涵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商标、专营权以及其他类似的资产。Baruch Lev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权,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这种要求权。他还指出无形资产是以实物资产(如一架飞机中所蕴含的技术)或是劳动力(如员工的知识)为载体,是一种可以取得未来收益的,由发明创造、独特的组织设计或是人力资本产生的非实物形态的价值源泉。White先生认为,无形资产应被定义为信誉,被理解为有利润的企业在有形资产之外的而外支出。Sondhi和Fried(1994)则将信誉从无形资产中单列出来,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信誉和无形资产在剩余的策略购写中产生,代表不能分配到有形资产方面的购写的比例。他们陈述信誉为目标商品的名誉、商标或是其他能够使公司获得超额投资收益率而支付的额外费用,他们证明支付的溢价是合理的,自此之后便有了信誉的定义。Belkaoui[1992]区分了无形资产的两种类别:不能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信誉,可以确认的无形资产例如专利。这与我国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提到的无形资产有可辨认与不可辨认的规定相符,但是我国研究成果的时间相对较晚。Napier和Power[1992]在无形资产的出口分离性和进口分离性之间作了一个很有趣的区分。进口分离性他们表示这项财产可被确认,因为它是国内制造或是在外部被公司认可,因此生产或获得物的成本可以用资产精确地度量和确认。
  
  

三、小结

  
  这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世界,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和国际化商业竞争日趋激烈。在这样的时代中,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地位越来越,日益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这就要求企业对无形资产有一定的了解,最基本的他们应该知道何为无形资产?
  对于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比较,可以关于无形资产的一些基本定义。虽然各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某些方面有些差别,但是基本点还是不变的。,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但其以实物形态为载体;其次,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一项资产;最后,无形资产和成本完全区分开,这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很。